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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进校园“法官”是学生 新颖普法受欢迎

少年模拟法庭现场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记者潘晓明 实习生伍燕利黄欣 通讯员周丹玲文/图

  “将被告人带进法庭!”随着“审判长”一声令下,两名身着制服头戴警帽的“法警”押着“被告”走到台上。这种刑庭开庭审理中最常见的场景,昨日突然在南宁市第三中学图书馆二楼报告厅出现。而且,“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辩护人”、“公诉人”全都是一群稚气未脱的中学生。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这是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为进行普法教育而特别开设的少年模拟法庭。
它给学生们上了别开生面的一课。

  抢劫20元被判了3年

  在这次活动中,青秀区人民法院精心挑选了两个案例。一个是故意伤害案,一个是抢劫案。

  抢劫案的审判吸引了大家的眼球。“被告”陆江在今年3月9日晚7时许,在长白市新世纪大酒店问人要钱,对方不同意,他就拿出一把牛角刀顶住“被害人”李明的腰部,抢走对方身上仅有的20元现金后,购买了一包香烟。最后审判长宣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判决陆江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00元。

  由22名初中生组成的少年模拟法庭令人肃然起敬,孩子们也表演得有板有眼。“审判员”严肃公正,“公诉人”慷慨陈词,“辩护人”激昂雄辩,“被告”尽责出场,一堂精彩的庭审呈现在大家的面前。而台下的学生正聚精会神地关注着台上的一言一行,精彩的辩论还未结束,台下早就报以热烈的掌声。

  “"被告"明明只抢了20元,怎么要判坐3年牢呢?”当“审判长”宣读最后的审判结果时,台下一片哗然。在座的同学们开始交头接耳起来。经过法官的一番解释,大家恍然大悟。

  新颖普法方式受欢迎

  模拟法庭庭审结束后,不少学生纷纷表示,这种新颖普法方式更容易让人接受。初二(1)班的方彦蓉告诉记者,这种宣传方式很好,既形象又生动,整个活动给她留下深刻的印象,“希望学校多举行类似的活动”。初二(7)班的黄璐怡则说,这次活动让她学到了不少法律方面的知识。“比如,整个开庭审理的大致流程,什么是抢劫、故意伤害等,这些问题我都有大致的了解。”黄璐怡认为,通过观看这次活动,她的法律意识更强了。

  “审判员”张越洋是三中初二的学生。他身穿庄重威严的黑色制服,脸上却是稚气未脱。他自豪地说,为了这次模拟法庭活动能够顺利上演,他和21名同学每天利用课余时间刻苦练习了近两周,终于将庭审的内容背得滚瓜烂熟。两周的刻苦练习,让他们学习到了不少法律知识。

  模拟法庭是生动的课堂

  少年模拟法庭为何会走进校园?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覃军告诉记者,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率逐年上升,尤其是16-18周岁的孩子居多,而在这些犯罪案件中,又以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案件所占的比率最大。通过少年模拟法庭活动,让广大同学受到更多的法制教育。

  “法制教育课越生动孩子们越爱听!”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一庭的侯庭长乐呵呵地说。曾多年参与对青少年进行普法教育的他表示,在这方面他是深有体会。有一次,他和同事到一所小学做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法律知识讲座。在课堂上,普法老师列举了近期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典型例子并列举相关法律条款,但枯燥的条文、单调的说教,让台下的孩子怎么也提不起兴趣。10分钟不到,孩子们有的开始聊天,有的看起课外书。传统的上课说书的普法模式收效甚微。

  侯庭长说,许多孩子在从小学升到中学读书,这个年龄段的学生虽然在身体上长高长大,但心理方面却依然不太稳定,思想上容易走极端,甚至产生逆反心理。“当天的模拟法庭活动却深深地吸引了学生们的关注。这样的活动应该值得推广”。南宁三中的曾老师也表示,孩子们在法官的精心培训下,当天在舞台上表演得十分到位,近500名学生到场。这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让大家受益匪浅。

  作者:潘晓明 伍燕利 黄欣 周丹玲 (责任编辑:樱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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