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十吨废水排放 普宁三违法印花厂被彻查
新快报讯 (记者 刘正旭 通讯员 闫怀强 赖丽纯) 五年间7次被查7次非法偷开工,普宁白马河3违法印花厂不但拒绝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对法院处罚裁定也置若罔闻,甚至擅自撕毁封条另开侧门继续非法生产。
据了解,3间印花厂于2004年相继投产,但都未
白马河的下游有二十多个村庄,村民都以河水作为饮水和灌溉,村民与工厂几经交涉无果后,“一纸公文”上告至普宁市委市政府。而2004年,占陇镇市人大代表也在人代会上提出议案。近日,在普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整治下,一举扣押非法生产的业主及34名工人,3家印花厂终于覆灭。
日前,记者来到3家印花厂看到,两家大门紧闭,门上歪歪斜斜地挂着“厂房出租转让”的牌子。一家厂房“人去楼空”,印花床已全部拆除,印花板堆在厂区大棚下等人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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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被查7次 偷偷复工7次
●第一次:2004年10月,普宁市环保局经过调查取证,下达了立即停产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三家印花厂置若罔闻,继续生产。
●第二次:2005年1月,普宁市环保局依法向普宁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普宁市人民法院下发了强制执行的行政裁定书。
●第三次:2005年4月,普宁市人民法院、市环保局在联合检查中发现,3工厂依然顶风生产,普宁市法院立即实施了查封。
●第四次:普宁市政府召开现场办公会,检查发现印花厂撕毁法院封条继续生产,普宁市人民法院当即对负责人实施司法拘留15天。
●第五次:2007年初,3家印花厂再度死灰复燃。普宁市环保局再次立案查处。
●第六次:2007年10月,普宁市人民法院再次作出行政执行裁定书。可三家印花厂依然我行我素。
●第七次:2007年12月,普宁市人民法院、市环保局联合执法实施强制查封。今年1月,普宁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发现印花厂另开侧门继续生产,即向普宁市人民法院反映情况,并及时向普宁市政府作书面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