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多燃煤发电厂被限期治理或关闭
中新网沈阳5月12日电(石岩)辽宁今日开始对排放二氧化硫重点单位实施限期治理,向驻辽宁中直和省属28家企业42个项目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要求企业在时限内完成脱硫治理或关闭。同时,45家各市二氧化硫重点污染源企业也被要求脱硫治理或关闭。
辽宁省政府要求,各有关企业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制定脱硫治理方案,企业在限期治理期间应予限产、限排,并不得建设与污染无关的项目。对逾期不能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业,环保部门将依法加倍收取超标排污费,对企业及主要责任人根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被要求限期脱硫治理的项目中,二氧化硫削减量最高是葫芦岛绥中发电厂,为3万余吨;各企业完成时限不同,最晚到2010年4月。
本钢副总经理王维向记者表示,为达到环保标准,本钢从今年开始,将陆续关停老厂区本钢一铁厂的高炉、烧结、焦化等车间,到明年彻底关闭一铁厂,为此每年将减产100万吨铁,合人民币30多亿元。(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