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无公害食品——茶叶生产技术规范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阮建云、肖强、韩文炎、许允文、唐美君。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茶叶生产的基本要求,包括基地选择、规划,种植,土壤管理和施肥,病、虫和草害防治,茶树修剪和茶叶采摘等。
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食品茶叶的生产。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285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T 8321所有部分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 11767—1989 茶树种子和苗木
NY/T 227 微生物肥料
NY/T 5020—2001 无公害食品茶叶产地环境条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农药残留 pesticide residue
残留在茶叶中的微量农药原体及其有毒的代谢物、降解物的总称。
3.2、安全间隔期 safety interval
茶树上最后一次施用农药二种或二种以上的农药则单独至采收并加工成安全食用茶叶所需要间隔的最少天数。
3.3、防治指标经济阈值 control indexeconomic threshold
病虫草等有害生物危害后所造成的损失达到防治费用时的种群密度的数值。
3.4、防治适期 suitable date for control
病虫草等有害生物生长过程中,最适合进行防治的时期。
3.5、茶树专用肥 tea specialty fertilizer
根据茶树生长规律和茶园土壤理化性质配制的用于茶园的各类复合肥、有机无机复合肥等肥料。
4、基地选择、规划
4.1、产地环境条件应符合NY/T5020的要求。
4.2、基地规划与建设应有利于保护和改善茶区生态环境、维护茶园生态平衡,发挥茶树良种的优良种性,便于茶园灌溉和机械作业。
4.3、道路和水利系统
4.3.1、根据基地规模、地形和地貌等条件,设置合理的道路系统,包括主道、支道、步道和地头道。大中型茶场以总部为中心,与各区、片、块有道路相通。规模较小的茶场,设置支道、步道和地头道。
4.3.2、建立完善的水利系统,做到能蓄能排。宜建立茶园节水灌溉系统。
4.4、选择适应当地气候、环境条件和所制茶类的茶树品种,种苗质量符合GB11767—1989中规定的1、2级标准。
4.5、茶园生态建设
4.5.1、茶园四周或茶园内不适合种茶的空地应植树造林,茶园的上风口应营造防护林。主要道路、沟渠两边种植行道树,梯壁坎边种草。
4.5.2、除北方茶区外,其他茶区集中连片的茶园可适当种植遮荫树,遮光率控制在20%~30%。
4.5.3、对缺丛断行严重、覆盖度低于50%的茶园,通过补植缺株,合理剪、采、养等措施提高茶园覆盖度。
4.5.4、对坡度较大、水土流失严重的茶园应退茶还林还草。
4.6、建立完善的农事活动档案,记载生产过程中如农药、肥料的使用情况及其他栽培管理措施。
5、茶树种植
5.1、茶园开垦
5.1.1、茶园开垦应注意水土保持,根据不同坡度和地形选择适宜的时期、方法和施工技术。
表1 有机肥料污染物质允许含(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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