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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劫财竟杀死恩人全家6口 案件惊动公安部

2008-03-31 13:28:01  作者:法制网-法制日报  来源:  网友评论0条  进入论坛


图为被告人邓大新(左)、邓宗命(右)正在接受法庭审判 刘晓哲摄

  记者今天(3月30日)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息,在广东省引起巨大反响、去年发生在肇庆市的抢劫杀死六人的“5·5”特大抢劫杀人案,日前在肇庆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二审公开开庭审理。

  去年5月5日下午,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某住宅区发生一宗特大入室抢劫杀人案,女事主黄某(33岁)及其母亲刘某(60岁)、9岁的女儿张某、4岁的儿子张某、其大哥14岁的女儿黄某和5岁的儿子黄某等6人被杀死在家中。案犯抢走财物一批。

  该案发生后,因凶徒光天化日之下在闹市区肆无忌惮地杀人灭口,作案手段凶残,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得到了来自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也引起了公安部、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关注。

  经过警方大量艰苦细致的调查走访和取证工作,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也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提供涉案线索和情况,为破案赢得了先机,很快查出了犯罪嫌疑人,及时循线追踪,经过23小时的连续作战,于5月6日下午在广州市区将两名犯罪嫌疑人邓大新和邓宗命成功缉拿归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邓大新、邓宗命对抢劫、杀害六名被害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遂破获此案。

  据犯罪嫌疑人供述,邓大新在肇庆市鼎湖中学读初中期间,被害人黄某的丈夫张某对他很照顾,承担了他的学费并照顾他的生活。因邓大新到过张家,认为张家较有钱,故萌生抢劫财物的念头。

  经肇庆中院一审审理后,于去年12月28日判决被告人邓大新、邓宗命死刑。判决后,被告人邓大新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被告人邓宗命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起上诉。被告人邓大新在庭审现场表示,自己没有杀人,死者刘桂英、黄锐豪的刀伤不是他砍的。

  据该案主审法官刘锦平介绍,此案目前尚处于二审过程中,广东高院将择期宣判。(记者 邓新建 通讯员 林晔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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