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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创新产品出口贷款将获优先安排

    中国银监会近日正式对外公布了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两项配套文件。新文件要求,商业银行应对有效益、有还贷能力的自主创新产品出口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根据信贷原则优先安排和重点支持。
  文件指出,对资信好的自主创新产品出口企业可核定一定的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内,根据信贷、结算管理要求,及时提供多种金融服务。
  商业银行对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信贷支持被要求应引入贷款的风险定价机制,并可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不同条件的借款人实行差别利率。
  此次文件还特别提出了政策性银行须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承办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政策性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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