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技术监督局
一、主要职责
技术监督局是市人民政府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全市标准化、计量和质量工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国家和省有关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组织实施和行政执法工作;制订全市标准化、计量和质量监督管理规章,实施本系统各项规范性文件。
(二)对质量管理进行宏观指导。对重大质量事故组织调查、分析并提出整改意见,推进现代化质量管理方法。依法管理产品质量认证、质量体系认证工作,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三)统一管理质量监督工作。制定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计划,组织对重点产品质量和市场商品质量实施监督,查处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
(四)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并对标准实施进行监督,推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
(五)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组织执行国家计量制度和量值传递,实施计量器具法制管理,推行工业计量现代化管理。
(六)依法行使技术监督行政执法稽查职权。对违反标准化计量和质量监督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
(七)制订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各行业技术监督工作。协助上级负责对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检测机构的审查、认可和监督,对技术监督检测机构及行业、社会有关检验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规范技术监督系统行业作风。
(八)负责有关技术监督的宣传、教育、科学研究和信息咨询工作。负责对标准化、计量、质量自我监督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技术监督行业技术工人等级培训考核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标准化、计量、质量中、初级技术职称资格的评审、上报工作。协调技术监督对外交流。
(九)组织并实施全国统一代码标识制度。
(十)管理直属单位 。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技术监督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人秘科
拟订和组织实施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起草局机关综合性文件;组织协调局行政事务;负责文秘、信息、信访、文书档案保密、安全保卫等行政后勤和管理接待工作;负责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工、青、妇、计划生育工作;组织指导局干部、职工的教育和业务培训,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技术监督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考核工作;管好机关国有资产。
(二)标准质量监督管理科
组织、监督标准实施工作;推动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指导企业标准化、农业综合标准化以及新产品、引进技术和设备标准化工作。
对质量管理进行宏观指导,组织实施国家质量振兴计划,提出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调查分析重点管理的产品质量信息动态,组织对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整改建议;推行现代化质量管理方法;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综合协调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和质量体系认证的管理工作;组织对生产、流通领域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管理法定质量检验机构并对产品质量公正检验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牵头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调解、仲裁产品质量纠纷;承担市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助企业办理商品条型码和生产许可证;负现向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宏观指导提供全市产品质量情况分析报告。
(三)计量监督管理科(加挂广东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普宁市分中心牌子)
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组织建立和管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立全市计量测试网络,组织并监督管理量值传递,实施强制计量检定;指导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计量论证;负责计量检定人员的考核发证和计量器具制造、维修许可证的管理;调解、仲裁计量纠纷。
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个体工商户的全国统一代码证书申报发放、数据录入、建立数据库及电脑数据库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全国联网后,为单位个人要求查询代码资料信息以及代码证书期满核查换证工作。
(四)法制科
贯彻执行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订本系统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负责局行政复议、诉讼工作。
普宁市流沙大道西海关南侧 邮政编码:515300 联系电话:2916762











